(一)免学费: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。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%确定。(播音与主持、音乐表演、舞蹈表演专业学生及城市户口学生除外)。
(二)国家助学金: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5%确定。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,实行分档资助,分档标准为1200元、2200元、3500元,结合实际分为2-3档。
(三)国家奖学金:奖励学习成绩、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,每生每年6000元。具体名额由财政部、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。